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备案信息:
名称: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备案号:京ICP备20002580号-1 性质:事业单位 更新时间:2024-06-01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描述: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是党中央培训全国高中级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中国特色新型高端智库,是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身是1933年3月创办于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的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1935年随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改称中共中央党校。毛泽东、刘少奇同志都曾任校长。中共中央党校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培养了大批领导干部,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特别是推进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行政学院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正式成立,主要培训高中级公务员、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
2018年3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为全面加强党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干部培训工作,统筹部署重大理论研究,统筹指导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培训省部级领导干部、厅局级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中管高校负责人、县(市)委书记、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中央决策咨询服务;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对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等。
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揭开了校(院)发展的新篇章。校(院)委会研究确定,经过五年左右乃至再长一些时间的努力,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建设成为党内外公认的、具有相当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共产党名副其实的最高学府,建设成为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特别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断开拓创新、走在前列的思想理论高地,建设成为英才荟萃、名师辈出、“马”字号和“党”字号学科乃至其他一些学科的学术水准在全国明显处于领先地位的社科学术殿堂,建设成为对党和国家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提供高质量咨询参考作用的国家知名高端智库,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现新担当和新作为,努力开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和党的理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现任校长(院长)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同志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正部长级)谢春涛,副校长(副院长)李毅、龚维斌,教育长(副部长级)李文堂,领导机构是校(院)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