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新房交房时必须注意的7件事
交房作为装修前的第一和非常重要的一步,我们业主朋友们必须要格外注意。因为这关系着房屋的质量问题和与开发商各种费用的结算问题,弄不好就会影响房屋的质量和后面施工的难度和工期等等问题,所以今天装修家博会就这一步给大家整理了新房交房7个必须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帮到大家。
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
3、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①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②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③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4、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一般来说,房屋交付时,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则意味着房屋质量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买房人在交接房屋时,应当认真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若在验房时发现轻微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修。
5、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6、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3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
7、不要轻易接受房屋。有些买房人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交付。此后,若买房人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将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