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保证金与装修质保金,傻傻分不清楚!
装修保证金和装修质保金是两个法律概念,虽然这样,但作为我们的业主朋友和装饰公司来说,了解这两个概念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业主来说,可以防止物业公司乱收费的乱象和保证装修的质量,以防装修公司违约;对于装修公司来说,当装修竣工,验收完毕,签字确认后,这一笔装修质保金必须退还给承包方,涉及到资金的问题都必须了解,以免不必要的麻烦。然而这两概念看上去似乎差不多,其实不然,许多朋友将这个概念混为一谈,平时说说可以,可是到了合同上面就不能马虎了。
●装修保证金
1、装修保证金是在装修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后,在一定时间内返还给业主。
2、装修保证金是一种押金的性质,是为了保证业主在装修的过程中能够按照装修合同的规定规范装修,防止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装修保证金是不合法的,物业管理企业除可委托收取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费用外,不得就其他事项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属于乱收费行为。
4、如果个别业主野蛮装修行为确实影响到其他住户的生活,比如堵塞垃圾通道,擅自改装水管,严重改变房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可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由房管、城建部门出面,以行政处罚的手段解决问题,而不能通过装修保证金来加以约束。
●装修质保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质保金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获取更多精彩家居装修资讯请继续关注装修家博会。